发挥数据的创新引擎作用******
作者:孙辰朔(清华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院特约研究员)
随着数字技术创新和迭代速度加快,数据作为关键生产要素,已快速融入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和社会服务管理等各个环节,成为驱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挥数据的基础资源作用和创新引擎作用,加快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数字经济”。中共中央、国务院前不久发布的《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对激活数据要素潜能、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作出了一系列部署。切实用好数据要素,更好发挥数据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基础作用,协同推进技术、模式、业态和制度创新,对于深化创新驱动、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数据要素是数字经济深化发展的核心引擎。充分发挥数据资源优势、挖掘数据价值潜力,需要不断完善数据要素培育和发展相关体制机制,加快构建数据基础制度,让数据要素更好为创新赋能,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能。
第一,数据要素能够推动知识技术创新。数据要素是指能够参与社会生产经营活动、可为使用者或所有者带来经济效益、以电子方式记录的数据。释放数据要素价值的关键在于数据开发利用。政府、企业、科研院所等在参与数据要素加工使用的过程中,通过结合人工智能算法、经济数学模型和领域专业知识,对研发、设计、生产、营销与决策各环节进行数据清洗、分析、建模,可以发现新的规律,研究出新的理论,创造新的知识或技术,带来更多经济效益和更大社会价值。
第二,数据要素能够优化科技创新要素配置。实现科技创新的要素包括劳动、资本、土地、技术、数据、企业创新精神等实体要素和虚拟要素。传统要素市场中存在信息不对称、要素流通不畅等,容易产生创新要素供需错配等问题,使创新资源的利用偏离最优配置。通过对数据要素的挖掘分析和利用,可以降低信息交互偏差和要素交易成本,推动创新要素流向高生产效率、高边际产出的企业和行业,打通“信息孤岛”和“数据壁垒”,从而实现要素高效配置。
第三,数据要素能够提升产业创新发展能力。一方面,作为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基础,数据要素能够参与技术、产品、市场、组织、管理等创新过程,依靠信息技术创新驱动,推动数字产业化,不断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培育壮大一批具有增长潜力的新兴产业,创造更多新需求和新就业岗位,挖掘新的经济增长点。另一方面,促进数据高效流通,推动产业数字化转型,实现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将极大提升传统产业跨区域、跨场景、跨行业的协同创新水平,提升产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更好发挥数据要素对创新的推动作用,可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发力。
一是构建彰显创新引领的数据基础制度,鼓励数据要素投入创新。数据基础制度体系是数据要素赋能创新的制度保障。要建立数据产权制度,推动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和有序流通,强化高质量数据要素供给,推进数据分类分级确权授权使用和市场化流通交易。要建立合规高效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让数据要素更加顺畅地流通、更有效率地交易。要建立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激发数据要素赋能创新、协同创新的活力和潜能。还要加强政策支持和引导,激励创新创业创造,让更多数据要素参与创新过程。
二是推动数字与产业融合发展,深化产业链创新链融合。数据要素驱动创新的重要路径在于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入融合,促进实体经济中的创新要素高效配置。要面向各市场主体、行业和区域需求,统筹推进数字化转型。数据要素驱动创新的关键抓手在于推动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要加强数据要素与其他生产要素的组合迭代、交叉融合,推动生产要素多领域、多维度、系统性突破,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深入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战略,发挥数据的创新引擎作用。
三是致力打造数字人才高地,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作用,关键在于扩大高水平数字创新人才供给。要创新科技人才培养体系,将数字人才培养作为学科建设的重要内容,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培养造就一大批既懂专业领域又懂数字技术的高水平复合型人才。还要提升关键软硬件技术创新和供给能力,加强数字科技基础理论研究和数字基础设施建设。
四是构建多方协同治理模式,筑牢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安全屏障。发挥数据要素驱动创新的作用离不开强有力的安全治理,要充分发挥政府有序引导和规范发展的作用,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多方协同治理模式。要压实企业的数据治理责任,增强企业社会责任,促进公平竞争。还要增强数据安全保障、网络安全防护等各方面能力,把安全要求贯穿数据要素赋能创新全过程。
【动画】@App开发者们,你想了解的SDK安全风险都在这!******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通报了今年第一批侵害用户权益行为App,有13款内嵌第三方SDK存在违规收集用户设备信息行为。
现如今,大量App借助SDK实现特定功能,提供便捷服务,满足用户多样需要,但APP使用SDK也可能带来相关安全问题,包括SDK自身安全漏洞、SDK恶意行为、SDK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三类。
其中,SDK恶意行为是指嵌入APP中的SDK自身产生的恶意行为。这种恶意行为将破坏使用SDK的APP的安全性,对用户权益、数据等方面造成严重威胁。典型的恶意行为如流量劫持、资费消耗、隐私窃取等。
常见SDK恶意行为
流量劫持指SDK信息拉取、上报和展示目标App提供者设定的目标不同,恶意劫持App流量,可能对App造成损害;隐私窃取指SDK在用户不知情或误导用户的情况下,隐蔽窃取用户的通讯录、短信息等个人敏感信息,隐蔽进行拍照、录音等敏感行为,并发送给恶意开发者;广告刷量指SDK在最终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后台模拟人工点击广告链接进行牟利。
在SDK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方面,安天移动安全发现,应用接入第三方SDK引发的违规收集个人信息问题较为普遍。其中,包括用户同意隐私政策前就开始收集个人信息、隐私政策中未明确提及所接入的SDK和数据收集情况、SDK收集的个人信息范围与隐私政策不相符等。
除了上述 SDK恶意行为外,当前 App 接入的 SDK 中还存在以上风险行为类型
在对某统计类SDK检测分析时研究发现,其主要提供用户行为统计功能,并在此过程中实现用户终端数据的收集和上传。
由于该SDK 在不同App中存在模块代码和版本的不同,因此对其在不同月活范围 App 中的数据收集行为进行抽样分析,从结果上来看,该SDK 普遍存在违规收集和超范围收集个人信息的问题,并且在月活较低的 App 接入的版本中,还存在通过云控参数控制 SDK 在终端侧收集数据范围的情况,并且涉及大量用户隐私路径数据的访问。
以某知名地图 App为例,在相关检测中发现,在隐私政策中明确提到了应用内第三方 SDK所收集的个人信息类型为设备信息和 Wi-Fi 地址。而实际上传的数据中除了包含 WiFi 的BSSID名称信息外,还频繁上传用户安装应用的列表信息。
国家标准计划《信息安全技术 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收集个人信息基本要求》中明确定义了不同业务场景下,应用收集个人信息范围的最小化原则。而在应用接入的 SDK 中,收集个人信息范围、频度的必要性和最小化原则同样适用于SDK的功能业务场景。
虽然部分应用接入 SDK 时明示了 SDK 所收集的个人信息范围,但其合理性和必要性存疑,例如收集个人信息范围为软件安装列表,但实际除了收集安装应用包名信息外,还收集了安装应用运行状态信息等,这就涉及超范围收集个人信息。
例如,某统计类 SDK除了应用开发者本身主动调用相关事件接口外,SDK自身还注册监听了多种广播消息,在监听到相关消息后则会触发数据的收集和上传行为。例如对解锁屏、电源连接断开事件进行监听、对用户终端安装、卸载应用行为进行监听,除此以外,还会监听应用前台、后台的切换行为从而触发数据的收集和上传。
另外,当前 App 接入的 SDK 中还存在云端控制SDK行为,热更新技术控制 SDK 行为,后台拉活、自动下载安装、误触下载等风险行为。
(监制:张宁 策划:李政葳 制作:黎梦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