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强寒潮来袭,一键get防寒保暖知识!******
今年入冬以来,最强寒潮天气来袭。
27日寒潮天气已在西北地区“露头”,新疆北部和西部、内蒙古西部、甘肃中西部等地出现大风降温天气,有23个台站的最大风速突破或达到历史极值,部分地区降温幅度达12℃至20℃。
28至30日,我国大部分地区气温继续断崖式下跌,部分地区降温可达18℃以上。
图源:中央气象台
“这次寒潮过程最显著的特点就是降温剧烈,全国大部气温将会由前期明显偏高转为明显偏低。”中央气象台首席预报员张芳华说。
寒潮是什么?
寒潮是指来自高纬度地区的寒冷空气,在特定的天气形势下迅速加强并向中低纬度地区侵入,造成沿途地区剧烈降温、大风和雨雪天气。这种冷空气南侵达到一定标准的就称为寒潮。寒潮是一种大范围的天气过程,在全国各地都可能发生,可以引发霜冻、冻害等多种自然灾害。
图源:摄图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冷空气等级》(GB/T20484 -2006)中寒潮的定义是:某一地区冷空气过境后,气温24h内下降8℃以上,且最低气温下降到4℃以下;或48h内气温下降10℃以上,且最低气温下降到4℃以下;或72h内气温连续下降12℃以上,并且最低气温在4℃以下。
寒潮多发生在秋末、冬季和初春时节。统计显示,近三十年,也就是从1991年至2020年,我国平均每年发生寒潮5.4次,其中两到三次为全国性寒潮。1991年以来,寒潮出现次数最多的年份是2021年,共11次;出现寒潮次数最少的是2017年,仅有2次。
寒潮来袭、气温骤降,容易导致哪些疾病?
心脑血管疾病。突然降温,会刺激人体交感神经兴奋,造成血管收缩、血液循环的外周阻力增加、血压升高、心肌耗氧量增多,引起血压飙升和心肌缺血加重,最终导致脑出血和心绞痛发作。天气寒冷还会使血液变得黏稠、流速减缓,导致血栓形成,最终造成脑血管堵塞或心肌梗塞。
脑卒中(中风)。脑卒中发病率与季节有明显的联系,一般认为冬季最高,尤其是在温度骤降时。气温骤降,昼夜温差悬殊,低气压、高湿度,易使得血压骤然上升,卒中意外也接踵而至。
呼吸道传染病。寒冷常伴随干燥、湿度低,容易使病原微生物悬浮于空气中,增加了病原微生物与人的接触机会;寒冷的空气会降低呼吸道的免疫功能,抑制免疫细胞活性,减少气道纤毛功能。
骨折。气温低,肌肉和韧带柔韧性较差,对关节的保护力度减弱。道路冰冻很容易使人失去平衡而摔倒,稍有不慎就会造成关节损伤及骨折。尤其是老年人和绝经后女性,多伴有骨质疏松或骨量减少,相较年轻人更容易摔倒,也更容易骨折。
如何防寒保暖,降低患病可能性
各位小伙伴儿们!世界上没有“金钟罩”“铁布衫”,请亲爱的你们,尤其是老人、小孩以及患有呼吸道疾病、心血管疾病等慢性病的患者,降温期间做好个人防护,提高自身抵抗力。
一定注意保暖!雨雪天外出一定要注意保暖,尤其要保护好头部、手部和脚部,千万别忘了戴帽子、围巾和手套。有心脑血管疾病的人,出行时最好要随身携带速效救心丸、硝酸甘油等急救药物。当出现胸痛、呼吸困难、肢体麻木、活动失灵等症状时,应及时拨打120,以免错过最佳治疗时间。
注意房间通风。从减少病原菌单位浓度的角度,要定期通风,如在出门或离开房间时,可以视情况打开门窗。如果长时间待在室内,可以交替打开不同房间的门窗。此外,还需增加室内湿度,特别是在开空调时,可使用湿化器,保持室内湿度30-40%之间。
寒冷天气尽量减少出行。如果有事必须外出,不要穿易滑的塑料底鞋。在室外锻炼时,要尽量避开有水、结冰的路面,要充分进行准备活动,伸展肢体,进行“预热”。
适量增加摄入产热高的食物。如羊肉、牛肉、鸡肉、红枣等,这些食品中富含蛋白质及脂肪,对于身体虚寒、阳气不足者特别有益。还应多吃柚子、苹果等生津类水果,适量增加辛辣御寒食品,帮助祛寒和增进食欲,促进血液循环,增强御寒能力。
资料来源:科普北京、中央气象台、中国疾控中心、健康时报、健康杭州
整理:刘雪洁 蔡琳
强化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意见》提出了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总体要求,并就强化审判职能,健全中医药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体系提出具体措施,旨在回应中医药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的需求,积极推动构建中医药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对于防病治病、维护人民健康具有极其重要的价值。从以往司法实践来看,中医药知产案件总体数量偏少、司法解纷选择不足,案件类型集中、保护覆盖不全,审理周期较长、专业能力欠缺等问题较为突出。《意见》作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的专门文件,既全面覆盖了中医药知识产权各领域和环节,又立足实践需要突出了重点和难点,正是为了发挥司法机关职能作用,解决以往司法层面对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不足的问题,推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
《意见》出台后有望产生一系列综合效应:一是审判职能得到强化。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有赖于有力的司法支撑,《意见》的出台有助于各级法院优化审判资源,让法官在审理中医药领域原始创新、智能制造关键技术、重大科研项目相关案件时,实现“能判、愿判、敢判”,强化司法裁判的规则引领和价值导向作用,通过纠纷化解机制切实维护中医药创新主体合法权益。
二是提高行业创新的积极性,发挥专利制度共享共建的功能。通过确立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司法导向,加强中医药的专利保护,使中医药企业除了通过“商业秘密”保护外,多了一道“专利保护”的选择,这无疑为部分创新型中医药企业打了一剂“强心针”。同时,随着更多的技术被纳入专利制度框架下进行保护,整个中医药产业交流共进的格局将得到进一步打开,这有利于中医药产业的整体技术革新与进步。
三是有利于建设更高水平的中医药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体系。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意见》从司法层面强调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既有利于企业之间建立尊重知识产权、有序竞争的秩序,又能够在全社会营造珍视、热爱和发展中医药的良好法治氛围,有利于形成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合力。
为更好地实现司法对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强有力保护,《意见》出台后,相关部门后续还需要做好相关配套和完善工作:首先,要明确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对象,平衡社会公众与中医药知识产权权利人之间的利益。中医药领域的典籍是公开的,这是属于公众的财富,而其中哪些技术具有独创性,是属于个人的,需要精准识别。可以说,区分“进入公共领域的中医药知识”和“值得通过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保护的中医药技术”是必须先行明确的要点。在准确识别二者的基础上,司法才能既避免错误保护公共领域知识,也避免错过保护值得保护的技术,厘清中医药知识产权的权利边界。
其次,要注重司法的科学性、技术性。强调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同时,也需要注意到目前中医药专利领域创造性不足的事实。对司法部门而言,必要时可以通过专家论证等形式征求专业意见,以确保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再次,应当完善配套制度。中医药与其他工艺有区别,对中医药而言,国家应结合中医药领域的特点及特殊保护需求,完善针对祖传秘方等对象的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如建立商标、中华老字号海外抢注预警制度、健全道地中药材地理标志保护制度、非物质文化遗产利用制度,在现有的中医药品种保护制度下强调行政责任以外的民事救济途径,以及充分利用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等。
最后,解决当事人司法保护的积极性问题。我国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案件数量少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当事人选择司法保护的意愿不强。主管部门可以考虑探索通过政策鼓励的方式,鼓励企业主动开展二次开发与上市后再评价工作,进行专利布局,实现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逐步产业化,真正让行业主体重视知识产权,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引导中医药市场良性运行的价值。
(作者:邓 勇,系北京中医药大学岐黄法商研究中心主任、教授)